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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2-07-02 15:27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中心 点击:

 

 

关于印发《2012年长垣县国土资源

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国土资〔201256

 

 

各乡(镇)、街道国土所,局各部门:

现将《2012年长垣县国土资源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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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2012年长垣县国土资源系统工程

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县纪委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求实求效,切实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努力取得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新成效,为建设“四个长垣”、推进“三化”协调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问题的治理力度围绕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等建设项目,深入查找和解决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改进管理、完善制度。加强对涉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要全程监控、滚动排查,确保招标投标等活动依法依规进行。

责任领导:唐春英  郭强

责任单位:耕保科、土地整理中心、纪检监察室

(二)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方式监管。严格招标方式核准,确保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勘查等投资项目,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都要公开招标,严肃查处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标等问题。严禁以不合理条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

责任领导:唐春英  郭强  翟斌

责任单位:耕保科、土地整理中心、矿产办、纪检监察室

(三)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加强对政府参与投资项目、施工企业以及土地评估等中介机构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租出借资质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严厉打击以他人名义投标、出让或出租资质、资格证书供他人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资质资格动态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清理管理。

责任领导:唐春英  高建会  郭强  杨瑞良

责任单位:耕保科、土地整理中心、地产中心、估价所、纪检监察室

(四)加强标后履约监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中标合同得到遵守和执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商业贿赂、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严肃查处擅自变更工程设计、虚增造价,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工程结算价款严重超概算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深挖细查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

责任领导:唐春英  郭强

责任单位:财务科、耕保科、土地整理中心、纪检监察室

(五)着力解决未整改到位的突出问题对新开工项目坚持滚动排查。对排查中发现、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整改力度,督促有关方面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对问题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部分重点问题进行复查,切实提高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集中开展涉土工程建设项目违纪违法资金追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资金追缴力度,确保违纪违法资金追缴到位。

责任领导:唐春英  郭强  翟斌

责任单位:耕保科、土地整理中心、监察队、财务科、纪检监察室、

(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加快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设,定期公开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重点记录公告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信息。

责任领导:唐春英  田贵洲  高建会  郭强  李俊

责任单位:耕保科、土地整理中心、用地审批科、地籍科、利

用科、行政服务科、信息中心、纪检监察室

(七)完善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信用评价。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制定相关信用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并及时上报、公开信用评价结果。严格执行《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准入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惩失信行为。

责任领导:唐春英  田贵洲  高建会  郭强  李俊

责任单位:耕保科、土地整理中心、用地审批科、地籍科、利

用科、行政服务科、信息中心、纪检监察室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增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各乡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上来,切实把该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质量。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突出问题和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有关科室和乡所,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三)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相关科室要强化沟通协调,集中研究,及时解决。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等,要及时报送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