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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土局城市网格化管理及奖惩办法
时间:2011-09-23 09:41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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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网格化管理及奖惩办法

长国土资[2011]87

 

为提高城区和园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效率,实现违法建设无缝隙管理,根据县政府安排,制定本办法。

一、巡查人员安排

国有一所、国有二所、园区国有所全员参与,局机关其他科室按现有人数1/3的比例抽调(以四舍五入法取整数),抽调人员仍属原科室人员。

二、巡查区域划分

巡查人员按科室划分责任区域(详见附表及附图)。因休假、请假等因素需调整人员的,由本科室负责安排调整。

三、巡查人员职责

巡查人员对巡查责任区域内的各类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全面监控,每日对违法占地、批少占多、改变用途、低效闲置、非法转让和擅自提高土地容积率等问题进行巡查。在发现违法违规用地后,要做好巡查记录,填写《违法违规用地巡查报表》,经本科室科长签字后,在第一时间按辖区和职责分工向相关科室报告,报告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发现后1日。

四、案件处理划分

负责处理的科室接到巡查人员的报告或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后,要做好台帐记录,于当日组织力量调查落实;属违法违规用地的,及时启动处理程序。

1、国有一所范围:东至东二环,西至护城河(其中,护城河北端从小康路向北至北环路;护城河南端从眼镜市场南侧红绿灯至长垣大道),南至长垣大道,北至北环路。该范围内的所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由国有一所处理。

2、国有二所范围:东至护城河(其中,护城河北端从小康路向北至北环路,再向北以诚信驾校东侧为界,直至铁路;护城河南端从眼镜市场南侧红绿灯至长垣大道),西至西二环,南至长垣大道,北至铁路。该范围内的所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由国有二所处理。

3、园区内土地问题处理分工:长垣大道以南起重园区内的土地问题,属已出让土地擅自改变用途、低效闲置、非法转让和提高土地容积率等问题的,由园区所处理;属企业违法占地的,由监察队处理;属个人宅基地违法占地的,按行政区划分别由相关乡所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巡查人员每日巡查时间,在不影响本科室业务工作的情况下,适时合理配置。

2、土地监察队和乡(镇、办事处)国土资源所按原职责分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巡查工作。

六、责任追究

1、凡巡查人员未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被局领导或其他人员发现的,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待岗一个月,待岗期间停发工资,脱离本职工作,专职负责分包区域内的巡查工作;第三次停职停薪。出现责任事件的,加重对责任人的处理。

2、凡科室责任区域内出现一处失查,而造成责任事件的,科长通报批评;第二次全系统公开做出检查;第三次停职反省。

附:1、土地执法监察分片巡查人员名单

    2、违法违规用地巡查报表 

 

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违法违规用地巡查报表

                           报表单位及个人:

发现时间

     

报表时间

        

用地单位或个人

 

土地座落位置

 

发现时土地使用状况

 

本科室科长签字

     

 

--------------------------------------

移 交 回 执

移交人及移交时间

 

接收科室签字

 

移交内容

位置及用地人:

 

移交时用地情况:

             

 

土地执法监察分片巡查人员名单(县城区)

序号

责任人

责任科室

         

1

马守忠

国土二所

东至宏力大道、南至长城大道、西至德邻大道、北至铁路

2

陈保彬

国土二所

东至桂陵大道、南至长城大道、西至宏力大道、北至铁路

3

 

地籍科

东至小康路、南至长城大道、西至桂陵大道、北至铁路

4

 

地籍科

东至北关大街、南至长城大道、西至小康路、北至蒲城路

5

刘宗峰

地籍科

东至南京路、南至长城大道、西至北关大街、北至蒲城路

6

朱丽敏

地籍科

东至龙逄大道、南至长城大道、西至南京路、北至蒲城路

7

崔成林

国土一所

东至东二环、南至长城大道、西至龙逄大道、北至蒲城路

8

杨爱霞 

储备中心

东至德邻大道、南至人民路、西至留晖大道、北至铁路

9

 

储备中心

东至博爱路、南至人民路、西至德邻大道、北至长城大道

10

杨永辉

审批科

东至西护城河、南至人民路、西至博爱路、北至长城大道

11

姬志强

审批科

东至北大街、南至西大街、西至西护城河、北至长城大道

 

序号

责任人

责任科室

        

12

苏莲凤

征地一所

东至东内环、南至东大街、西至北大街、北至长城大道

13

梁贺丽

征地一所

东至龙逄大道、南至东关大街、西至东内环、北至长城大道

14

赵洪涛

国土一所

东至东二环、南至伯玉路、西至龙逄大道、北至长城大道

15

薛伟丽

征地二所

东至笃信路、南至卫华大道、西至留晖大道、北至人民路

16

王秀峰

征地二所

东至宏力大道、南至卫华大道、西至笃信路、北至人民路

17

王兵恒

耕保科

东至向阳路、南至卫华大道、西至宏力大道、北至人民路

18

程龙飞

耕保科

东至桂陵大道、南至卫华大道、西至向阳路、北至人民路

19

王巧枝

法规科

东至西护城河、南至卫华大道、西至桂陵大道、北至西关大街

20

牛金丽

法规科

东至县前街、南至卫华大道、西至西护城河、北至西大街

21

 

利用科

东至东内环、南至南内环、西至县前街、北至东大街

22

 

信访科

东至工业路、南至卫华大道、西至东、南内环,北至东关大街

23

段艳红

信访科

东至龙逄大道、南至卫华大道、西至工业路、北至东关大街

 

序号

责任人

责任科室

       

24

于秀玲

国土一所

东至东二环南延段、南至卫华大道、西至龙逄大道、北至伯玉路

25

韩建洲

国土二所

东至亿隆大道、南至长垣大道、西至留晖大道、北至卫华大道

26

程军伟

国土二所

东至笃信路、南至长垣大道、西至亿隆大道、北至卫华大道

27

于建松

国土二所

东至向阳路、南至文化路、西至笃信路、北至卫华大道

28

程传东

国土二所

东至向阳路、南至长垣大道、西至笃信路、北至文化路

29

牛社英

国土二所

东至桂陵大道、南至长垣大道、西至向阳路、北至卫华大道

30

赵秀贞

估价所

东至巨人大道、南关大街,南至长垣大道、西至桂陵大道、北至卫华大道

31

李慧玲

征地二所

东至长恼路、龙逄大道,南至长恼路、西至巨人大道、南关大街,北至南关大街

32

陈冰华

地产中心

东至龙逄大道、南至长恼路、西至南关大街、长恼路,北至南关大街

33

张俊英

国土一所

东至东二环南延段、南至长垣大道东延段、西至龙大道、卫华大道

 

 

 

 

土地执法监察分片巡查人员名单(园区、蒲东、南蒲)

序号

责任人

责任科室

        

1

李凤香

纪检室

东至巨人大道、南至纬二路、西至桂陵大道、北至纬一路

2

崔建民

矿产办

东至巨人大道、南至纬四路、西至桂陵大道、北至纬二路

3

赵恒

矿产办

东至巨人大道、南至纬七路、西至桂陵大道、北至纬四路

4

石瑞红

规划科

东至巨人大道、南至纬十路、西至桂陵大道、北至纬七路

5

牛凌芳

园区所

东至巨人大道、南至张庄村北、西至桂陵大道、北至纬十路

6

杨献豪

园区所

东至巨人大道、南至纬十六路、西至桂陵大道、北至张庄村北

7

付国起

园区所

东至巨人大道、南至梁华路、西至桂陵大道、北至纬十六路

8

岳金燕

整理中心

东至经三路、南至纬二路、西至巨人大道、北至纬一路

9

梁金丽

测绘科

东至经三路、南至纬四路、西至巨人大道、北至纬二路

10

刘新军

测绘科

东至经三路、南至纬八路、西至巨人大道、北至纬四路

11

张率成

地产中心

东至配件市场路、南至纬八路、西至纬三路、北至纬四路

 

序号

责任人

责任科室

        

12

付国起

园区所

东至二干河、南至铁山厂南河、西至巨人大道、北至纬八路

13

牛凌芳

园区所

东至二干河、南至花园村南、西至巨人大道、北至铁山厂南河

14

牛凌芳

园区所

东至二干河、南至纬十六路、西至巨人大道、北至花园村南

15

杨献豪

园区所

东至二干河、南至梁华路、西到巨人大道、北至纬十六路

16

张亮

卫片办

东至市场路北延段、南至纬三路、西至经三路、北至纬一路

17

武令

卫片办

东至何寨沟、南至园区绿化带南侧、西至桂陵大道、北至长垣大道(园区范围)

18

黄增斌

整理中心

东至桂陵大道、南至园区绿化带南侧、西至宏力大道、北至长垣大道(南蒲范围)

19

牛学聪

整理中心

东至宏力大道、南至园区绿化带南侧、西至德邻大道、北至长垣大道(南蒲范围)

20

杨玲

规划科

东至德邻大道、南至园区绿化带南侧、西至留晖大道南延段、北至长垣大道(南蒲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