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天津、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云南等6个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16起违法案件,其中立案查处5起,挂牌督办8起,公开通报3起。
立案查处的5起案件中,黑龙江4起,天津1起;挂牌督办的8起案件中,浙江3起,安徽、福建各2起,云南1起;公开通报的3起案件中,天津2起,云南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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