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关于群众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报告
时间:2013-07-14 08:08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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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报告
接到县纠风办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反馈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召开了班子扩大会,针对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了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一、关于土地征用中对农民补偿标准低的问题
我县在土地征收补偿工作中,均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程序进行落实的。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收,全面落实征地补偿“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增加征地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到位,切实保障被征地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二是依法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在历年土地征收过程中,补偿标准均是按照规定的最高限额进行补偿,并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将补偿款足额发放至群众手中。全县未发生征地补偿不到位和截留、挪用、私分补偿款的问题。三是及时做好新、老补偿标准的衔接过渡工作。为切实保证被征地群众原有生产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我县于2009年及时公布实施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按照三年一调整的要求,自今年2月1日起,我县公布实施了新的征地区片价体系,较原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平均提高17.9%。同时,我县还对被征地农民启动了缴纳社保基金制度,按照7040元/亩的标准,为符合参加社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纳社保基金,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土地补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对被征地农民实施补偿,切实保证各项征地补偿按时到位。
二、关于工业建设以租代征需治理的问题
经过前几年的大力整治,我县用地秩序得到有效改观。但农村土地“以租代征”的用地问题却仍有存在。由于对土地法律缺乏了解,维权意识淡薄,一些用地企业为解决用地问题,规避有关税费,采取“以租代征”的形式租赁农民的承包土地用于非农项目建设,既干扰了建设用地管理秩序,又影响了国家土地政策的落实。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过程中,国土部门只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如果违法用地人不停工,不自行拆除的话,国土部门又无强制拆除权,这就造成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制止难、处理难。
针对工业建设项目存在“以租代征”的问题,我局一是严格用地预审,严把用地关口。对确需占用农民集体农用地的用地项目,必须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必须依法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用于农林开发的农民集体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农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二是不断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巡查网络,拓宽土地违法举报渠道,严格查处“以租代征”等土地违法行为。对未取得用地手续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纪检、监察、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执法合力,确保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处理到位。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