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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地质环境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7-12-08 08:13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中心 点击: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地质环境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2017-12-06 | 来源: 地质环境司(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办公室)    
 

国土资电发〔2017〕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所属有关单位,部有关直属单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就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强化地质环境保护等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地质环境管理各项重点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对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对地质环境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研究谋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部决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举办地质环境管理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27日-29日,27日全天报到。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万国饭店(地址:钦州市钦北区钦州湾大道100号,宾馆联系人及电话:黄德胜0777-2138888/13657776101)。

  二、主要内容

  (一)关凤峻司长讲话;

  (二)水工环地质工作回顾与下一步重点安排。授课人:郝爱兵(中国地质调查局水环部主任);

  (三)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授课人:胡杰(地质环境司副司长);

  (四)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授课人:沈伟志(地质环境司防治处处长);

  (五)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工作思路。授课人:李建中(地质环境司综合处处长);

  (六)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做好地面沉降防治工作。授课人:李明路(地质环境司监测处处长);

  (七)贯彻落实《条例》 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授课人:李香菊(地质环境司保护处调研员);

  (八)地质公园与矿山公园工作进展及设想。授课人:袁小虹(地质环境司保护处调研员);

  (九)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质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座谈研讨;

  (十)培训班小结。

  三、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地质环境处处长,重点地(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局属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部其他有关单位相关负责同志。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请于11月17日前将报名回执反馈钦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义欢 18677796009

  杨春华 18977705338

  (二)地质环境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玉卓 杨婧 电话:010-66558309/8310

  (三)培训期间参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