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违法占用城市公共道路修建垃圾站 |
事由: | 违法拆除健身器,墙,非法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及人行道,修建没有任何许可证以及政府公示的垃圾站。 |
详细内容: | 桂陵大道与春锦北街交汇处道路,老年干部活动中心对面,原有的供老年人休憩娱乐的健身器被拆除,一段围墙也被拆除,土地裸露在外,一遇到下雨天泥泞不堪。老年人原有的休闲场所消失暂且不说,下雨天从此经过,极易滑倒!而这一切的源头,都是违法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及人行道的垃圾站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修建垃圾站这类规划方案应进行现场公示和网上公示,听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30天。公示内容应包括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建设单位 三、规划范围。相关内容应可在长垣县规划局网站或通过电话查询。凡是对公示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应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或在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而此垃圾站,首先在长垣县官网上并未查询到任何有关公示,规划局也没有相关报建,更不用说收集附近居民的意见建议,相应证件全部没有,也降低了居民的生活满意程度,与长垣近来建设文明城市相悖!建议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同时希望将垃圾处理站的位置进行调整。 回复: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经超出我局职权范围,建议您咨询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部门!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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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 2017-08-18 13:54 |